濉溪县、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办〔2020〕10号),即日启动我市第十一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下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县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园区均可申请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的规模,并具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相应等级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对属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可优先设站。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设站。
(二)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设立,由拟设站单位提出申请,按属地原则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
二、有关要求
(一)濉溪县、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政策宣传,认真组织好本地区工作站申报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对申请设站单位认真初审,严格把关,择优推荐本地区支柱产业、重点发展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内的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申报,对有较好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积极支持其申报。
(二)申报设站单位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材料均需扫描成电子文档,涉密级的申报材料要做好脱密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濉溪县、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开发区管委会初审汇总后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包括:①申报表Word版1份;②初审盖章后的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合并后的PDF版1份,纸质装订版2份,其中相关证明材料不得超过40页。
(三)濉溪县、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开发区管委会请于5月10日前将本地区申报设站单位材料(电子档)、《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和推荐报告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览表和推荐报告纸质版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今年已申报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非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单位,如未通过国站推荐评审,仍愿意申报设立省站的,其申报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相山区孟山北路45号)
联 系 人:胡海洋 刘莹 联系电话:0561-3881256
附件: 1.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doc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