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节能函〔2019〕491号
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9〕123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有关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的研发或生产单位(包括当地的中央企业、集团企业)进行申报。
二、各市、直管县要指导申报单位如实准确填报申报材料,并审核汇总后,于7月3日前将申报汇总表和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省经信厅节能处,申报汇总表电子版(word版本)提前发送至luogp@ahjxw.gov.cn。
联系人:罗国平,电话:0551-62871743。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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