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0号)要求,现将我省2020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园艺、植保、土肥、蚕桑、畜牧、兽医、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农业机械化、水产(渔业)、农业资源环境、农村能源、农田建设、农业信息化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专业参照《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农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农业技术人员,均可以申报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
(三)市以上单位农业技术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的,只能申报正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或正高级工程师;县以下农业农村一线和各类涉农企业从事技术推广服务工作者申报正高级职称的,可以申报正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或正高级工程师,也可申报或破格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申报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条件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009号)执行。
三、申报材料
各市(含广德市、宿松县)申报材料由市农业农村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审核报送,民营企业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报送,省有关单位申报材料由其人事部门审核报送。
(一)个人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2)一式3份(破格申报人员应在该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字样),表内贴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破格申报人员须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3)1份。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4)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5)1份(需申报人签名)。
6.任现职以来存入个人档案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只需提供近5个考核合格年度,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9.近期二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与评审表所贴照片同底,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
1.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委托函1份。
2.各市农业农村部门或省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按规范格式填写《2020年度申报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6)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五)关于面试答辩。申报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资格人员均要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六)关于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每人交评审费、面试答辩费400元。
(七)关于申报材料受理。受理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由各市农业农村部门或省有关单位集中报送至合肥市庐阳区徽州大道193号211室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电子文档发至邮箱1842418577@qq.com,联系电话:0551-62666821、62664250。
本文及有关表格请在省农业农村厅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 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5.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6.2020年度申报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资
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7.单位公示证明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