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利权人):
按照《相山区专利申请费用资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相政办〔2016〕9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全区授权专利费用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相山区辖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公民、法
人或其他组织。
二、资助标准
具体见相政办〔2016〕91号文件(附件1)。
三、提交材料
1、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获得国家
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证书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一份。
2、2018年度专利资助申请表一份(附件2)。
四、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为2019年6月17 日至7月5日,逾期视为
自动放弃。
联 系 人: 宋 艳 联系电话:0561--3193643
相山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6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