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科经局),高新区、煤化工基地经发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实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淮科计〔2014〕1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淮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级工程中心”)组建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单位申报

组建单位自行决定市级工程中心的组建方式、运营模式和发展计划,填写《淮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备案表》(附件1,一式3份)、编制《淮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报告》(附件2,一式2份),按属地原则于2020年11月15日前向所在县区、高新区、煤化工基地科技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县区认定

各县区、高新区、煤化工基地科技管理部门根据《淮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淮科〔2007〕33号)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新组建的市级工程中心认定工作,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推荐函、3份备案表、1份可行性报告报送市科技局。

三、市科技局备案

市科技局对资料真实、完备,建设目标明确,符合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进行查重审核,建设领域与已建成的市级工程中心不重复的,下达备案通知,列入当年市级工程中心组建计划。

联 系 人:创建基地建设科  邹  枫  赵忠全

联系电话:3032031

淮北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1.淮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备案表.doc

附件:2.淮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