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市高新区、煤化工基地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规范发展,促进其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经报请领导同意,决定开展2018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的对象须符合《淮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淮科高〔2016〕8号)相关条件要求。
(二)市级众创空间。申请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的对象须符合《淮北市众创空间备案办法(试行)》(淮科高〔2016〕9号)相关条件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于2月15日前向属地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本辖区内拟申请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的对象进行实地考察,符合申报条件的,于2月20日前向市科技局正式行文推荐。
(三)市科技局根据各县(区)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对各申报主体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的,根据附件1要求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请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的,根据附件2要求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三)申报单位向县(区)科技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一式3份,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报市科技局2份。
各申报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申报资料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取消认定或备案资格。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王 峰 3895632
淮北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