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信局(科经局),市高新区、煤化工基地经发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淮发〔2021〕16号),按照《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实施细则(修订)》(淮经信民营〔2021〕63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产业扶持资金奖补程序的通知》(财企〔2021〕177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第二批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开展以下类别项目申报:
(一)支持“专精特新”发展
奖补市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填附件4)
(二)扶持小微企业提档升级
市优质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填附件5)
(三)支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补助国家级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工作经费(填附件6)
(四)支持创业创新
奖补“创客中国”安徽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
(五)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奖励市民营企业制造业10强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照《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实施细则(修订)》(淮经信民营〔2021〕63号)组织申报材料,向所在县区经信部门提出申请。
(二)县区经信部门按照要求审核,并对企业申报项目做好现场核查。
(三)县区经信部门对申报项目初审后,于8月30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一式两份,后附项目汇总表、县区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项目现场核查表(附件6)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一份)报送至市经信局。
联系人:督导审计科 盛山海 3198212
附件:1. 县(区)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 资金申请表
3.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 市专精特新基本情况表
5. 市优质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表
6. 中小企业公共平台基本情况表
7. 项目现场核查表
8. 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