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科经局),市高新区及煤化工基地科创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淮北市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0-2022年)》(淮政办秘〔2021〕4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淮北市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行动方案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企业

1.连续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度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度再次提交申请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2.非连续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其他企业。

3.外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淮北市辖区外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度整体迁入的。

4.安徽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2020年度备案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且当年认定为“安徽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的。

5.2020年度首次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的企业。

6.2020年之前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2020年高产产值不低于2亿、增幅不低于15%的企业。

(二)科技服务机构(含会计师事务所)

7.为5家(含)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开展相关服务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含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需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的中介机构条件,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出具专项报告。

二、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和机构;

(二)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奖励标准

(一)2017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重新认定成功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非连续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二)外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三)202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当年认定为“安徽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四)首次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五)对2020年度之前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2020年度高产产值达2亿以上,年增幅超过15%低于20%,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2020年度之前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2020年度高产产值达2亿以上,年增幅超过20%(含),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六)2020年度在我市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工作,与企业签订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相关服务合同,并在我市成功辅导5-9家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机构(含会计师事务所),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成功辅导10-14家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成功辅导15家(含)以上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企业奖励的申请材料

1.淮北市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行动方案奖励资金申请表。

2.信用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高新技术企业提交高新技术证书复印件。

5.首次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申报高新技术产业奖励的企业提供B204-1表。

(二)申报科技服务机构奖励的申请材料

1.淮北市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行动方案奖励资金申请表。

2.信用承诺书。

3.科技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相关服务合同(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复印件留存)。

五、申请程序和要求

1.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于2021年5月28日前报送属地科技主管部门。

2.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实地查验和原件审核工作,并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核申报单位不良信用记录。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申报材料统一收集、审核后,连同推荐文件各两份于2021年6月3日前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3.科技服务机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2021年5月28日前报送市科技局。

4.各单位按时间节点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锋     联系电话:3895632

淮北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14日

附件:1.2021年度淮北市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行动方案奖励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2.信用承诺书.doc

附件:3.关于开展2021年度淮北市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行动方案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