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进一步推进智能制造,带动全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决定开展2022年第一批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推荐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经信装备〔2017〕181号),符合《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相关条件。

  二、申报材料
  按照《管理办法》,提供安徽省智能工厂申报书或安徽省数字化车间申报书,并按以下要求准备申报书附件:
  1. 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2. 工厂或车间内主要智能设备、控制系统、软件的购置清单(附件1),并提供对应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
  3. 能够突出反映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建设情况的电子照片(像素不低于800万,张数不少于10张,并附照片说明性文字);
  4. 申请项目材料承诺书(附件2)。

  三、名额分配
  数字化车间不限制上报名额。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上报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智能工厂限制申报数量。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要严格筛选、优中选优,遴选符合申报条件、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智能工厂,上报数量不得超过分配的申报名额(附件3)。

  四、申报程序
  1. 申报单位对照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统筹县(市、区)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好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按照材料核查和现场抽查结合的方式认真审核申报的项目,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确定推荐名单后,正式行文(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并附《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
  2. 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企业云”数据报送入口进行填报,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经县、市级经信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和《管理办法》要求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51-62871939、62871705。
  3.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报送申报材料,申报系统将于2月15日24:00关闭,逾期不予受理。有关文件请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查询和下载。

  联系人:操礼贤;联系电话:0551-62871715。 

  附件:1.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已购置设备清单
     2.申请项目材料承诺书
     3.各市智能工厂上报名额分配表
     4.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项目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2月8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