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林业局:
现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便函改〔2021〕209号)转发你们,请各市林业局严格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所辖县(区、市)相关企业开展申报工作。每个市原则上向省林业局推荐1个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广德市和宿松县由所在市统一负责申报。省级将按照规定程序择优向国家林草局推荐。各市申报材料务必于5月31日前报送省林业局国际合作与林业产业处。
联系人:章纯,电话:0551-62634128;
邮 箱:573467256@qq.com。
附件: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2.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名单汇总表
3.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报告
4.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表
安徽省林业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