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水利行业特有工种高级工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水利(水务)局,广德市、宿松县水利(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57号)要求,经研究,省水利厅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0年度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及等级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精神,本次鉴定范围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水利行业河道修防工、水工闸门运行工、水文勘测工、水工监测工四个工种,鉴定等级为高级工。
二、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申报条件
(一)河道修防工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指水工闸门运行工、水工混凝土维修工、水工土石维修工、水工监测工、水文勘测工、灌区管理等水利设施管理服务职业,下同)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工程测量、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文测报技术、水务管理、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港口航道与治河工程等水利类专业,下同)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水工闸门运行工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指电工、起重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钳工(机修钳工)、船闸及升船机运管员、工程机械维修工、水工监测工、河道维修防工、水工混凝土维修工、水工土石维修工等职业,下同)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指水电厂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发电厂及变电站电电气设备安装与检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文与水资源勘测、建筑测量等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水工监测工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指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工程测量、地质与测量、建筑测量、水利机电设备运行与管理)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水文勘测工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指水文与水资源勘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农业与农村用水等)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 职业技能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
闭卷笔试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报名组织、资格审查和信息报送
各市水利(水务)局,广德市、宿松县水利(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按本地区(单位)现有空缺岗位职数统一组织申报,不接收其它单位或个人单独报送的材料。
各地区(单位)接通知后即可组织报名,于12月30日前将《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由个人填报、单位加盖公章)、《水利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生花名册》(按鉴定申报职业(工种)、等级由单位统一分开统计填报,单位加盖公章)、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同底照片2张,报送至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能鉴定站(合肥市东门合马路18号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田老师处。同时将《鉴定考生花名册》电子稿发至邮箱441264379@qq.com
联系电话: 0551-67316873
五、其他
(一)申报单位要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和标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特别是对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等进行核实,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即使鉴定合格,也不予核发证书。对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请人鉴定资格并予以通报。
(二)本次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信息见网站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技能鉴定栏
(http://www.ahsdxy.ah.edu.cn/portal/news_list.jsp?cid=10883)。
(三)鉴定组织时间及其它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
2.《水利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生花名册》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