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我省流通行业绿色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10部委《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353号)精神和商务部关于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和意义
通过绿色商场创建工作,促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和绿色消费,引导流通企业销售绿色产品,实体零售门店无效能耗大幅下降,转型发展创新手段有效增加,流通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能力显著提高。
二、创建范围和方式
2019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将在购物中心和超市两种业态展开,从企业总部(或区域子公司)到门店分别进行。对企业总部将重点审核基础管理和绿色供应链建设等制度设计;对门店将重点审核设备设施使用维护、实施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等具体措施的落实。绿色商场创建采取随报随审,滚动方式进行。
三、创建任务和程序
(一)标准宣贯和创建培训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绿色商场标准宣贯和评审员培训,指导零售企业准确理解掌握绿色商场标准内容,为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打好基础。
(二)企业对照标准自查整改
拟参与绿色商场创建的企业,要逐条对照绿色商场标准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要求的方面,要及时进行整改。
(三)企业申报和地方推荐
企业完成自查整改并确认满足标准要求后,登录: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绿色商场申报系统(网址:http://zszy.syggs.mofcom.gov.cn/greenmall/),网上提交电子版申请推荐表(附件1)、资质材料(附件2)、自评整改报告和证明性材料(附件3),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报告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请于10月31日前报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省商务厅在收到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拟推荐的企业予以审核,并统一上报商务部。
四、创建要求和安排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绿色商场创建是一项由政府引导,以企业为主体,旨在促进企业节能降耗、转型发展,促进社会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工作,需要商务部门、流通企业、供应商和消费者多方互动完成。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流通企业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自身定位,结合日常工作积极开展。
(二)严格自评,积极整改
绿色商场创建不是对过去成绩的一次性评价结果,而是流通企业对上下游持续产生影响且不断改进的动态过程。各地流通企业要严格对照标准要求,自查自评,找出问题与不足,积极整改。
(三)扩大宣传,提高影响
绿色商场创建应充分体现流通业的先导作用,有效反馈市场消费需求,引导供应商关注环保和高品质产品,带动绿色生产,共同打造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体系。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发挥流通业的窗口作用,联合当地媒体,广泛开展绿色节能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的环保意识,引导绿色消费。
联系人:刘亚宁;电话(传真):029—63913887
附件:1.绿色商场创建申请推荐表
2.绿色商场(购物中心/超市)创建资质材料
3.创建绿色商场(购物中心/超市)创建报告
4.绿色商场行业标准
陕西省商务厅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