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高新区、煤化工基地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高秘〔2021〕74号)要求,启动我市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务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拟申报企业涉税数据进行审核。

二、申报企业严格按“皖科高秘〔2021〕74号”要求网上注册登记,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

三、2018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

四、申报材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一正一副和预审核材料(高企申报预审核中研发费用项目辅助账和高技术产品收入辅助账)一份分别胶装,同时做好申报材料留存备查。

五、申报时间:第一批2021年5月10日前、第二批8月9日前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和推荐意见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      王  锋    3895632

市财政局政策法规科  郜合新    3022145

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马小玉    2329077

淮北市科学技术局 

淮北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

2021年3月11日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研发费用项目辅助账模板和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辅助账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