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明电〔2019〕39号

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完善我省制造业创新体系,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根据《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2016〕227号,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聚焦我省新一代电子信息、人工智能、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兼顾制造业转型升级重大需求,以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重点,整合各类创新资源,打造跨界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附件1);
(二)制造业创新中心基本信息表(附件2);
(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其复印件,包括:
1. 创新中心牵头单位有关资质材料;
2. 产业技术联盟组建方案;
3. 中心法人治理结构;
4. 成员单位之间的知识产权协议、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有关程序
(一)单位申请。优先支持拥有国家级创新平台的申报单位,按照《办法》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推荐申报。由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现场核查并推荐申报。
(三)综合评审。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同一行业领域只认定一个的原则,按照相关程序,确定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名单,并向社会发布。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办法》的要求,深入申报单位现场,认真做好政策宣讲和现场核查工作。
(二)请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于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我厅,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551-62871851、62871823
邮箱:lims@ahjxw.gov.cn

附件:1、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
2、制造业创新中心基本信息表
3、产业技术联盟成员或企业股东信息表(包括牵头单位)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5月12日

附件1

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制要求)

一、牵头单位及主要参与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性质(是否独立法人),资产及经济效益,行业地位,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形成的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情况,相关技术成果对企业核心产品研发、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支撑作用,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基本情况
(一)组织架构及规章制度。组织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建设,研发项目技术转让、专利保护、知识产权管理机制,研发经费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二)研究发展重点领域。对行业起到的引领带动作用,包括对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开展研发活动及举措。近期在技术创新方面拟实施的重点举措,包括创新条件建设、创新人才集聚、重点研发项目部署,如重大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产学研合作、企业间合作、国际化研发活动等。明确中心近1-2年年度建设目标,并附较为详细的时间任务安排和资金筹措方案。
三、发展规划
制定未来3-5年技术创新发展战略,包括行业重点领域中长期研发项目计划、成果转化产业化目标、经费筹措(包括政府资助)计划、研发投入和转化收益预算以及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进程计划等。

相关附件:

1.附件2-3:创新中心组建基本信息表.xls